在 Sybase Central 中,您可以复制现有的数据库对象,然后将它们插入同一数据库中的其它位置,或插入一个完全不同的数据库中。
要复制对象,请在 Sybase Central 的左窗格中选中对象,然后将它拖到相应的文件夹或容器中;或者,复制对象,然后将它粘贴到相应的文件夹或容器中。此时将创建新对象,而且原始对象的代码会被复制到新对象中。在同一个数据库中复制对象时,必须将新对象重命名。
您还可以将对象粘贴到数据库中的其它对象上。例如,如果您将一个表粘贴到某个用户,就会授予该用户访问该表的权限。
在 Sybase Central 中,当您从以下列表复制任何对象时,该对象的 SQL 将被复制到剪贴板上,这样,您就可以将它粘贴到其它应用程序(如 Interactive SQL 或文本编辑器)中。例如,如果在 Sybase Central 中复制一个索引,然后将它粘贴到文本编辑器中,则出现该索引的 CREATE INDEX 语句。
项目
检查约束
列(仅限 [复制] 按钮)
域
事件
外部登录
外键
索引
消息类型
过程和函数
发布
远程服务器
系统触发器
表
触发器
UltraLite 项目
UltraLite 语句
唯一约束
用户
视图
Web 服务
SQL Anywhere Studio 9.0.2
版权所有 © 1989–2005 Sybase, Inc. 部分版权所有 © 2001–2005 iAnywhere Solutions, Inc. 保留所有权利。